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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版/ENGLISH


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代理

维权事项


制止在互联网上的著作权侵权行为,依法维护著作权人的网络传播权及其他合法权益。
例如:在互联网上非法使用和传播电子图书、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侵权行为。




办案流程


1、办理证据保全公证:

委托人在互联网上发现侵权以后,向当地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,取得证据保全公证书。

2、签订委托合同:

在委托人与我们初步达成委托意向后,我们把《委托合同》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委托人审阅。我们将在《委托合同》(一式两份)定稿后加盖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公章,并邮寄或送交给委托人。

3、交付案件材料:

委托人在收到的委托合同上签字盖章,然后将签字盖章后的委托合同一份、授权书四份、证据保全公证书一份、著作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邮寄或送交给我们。

4、办理维权事务:

我们在收到案件材料后,首先与侵权人进行协商。协商不成时,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,根据委托合同确定的委托事项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
5、完成委托事项:

我们在法院判决、或双方和解、或取得赔偿金后五日内,将法院判决书或和解协议书、赔偿金邮寄或送交给委托人。



办理公证的注意事项


1、公证一般在公证员的监督下,由著作权人或其指定的人进行电脑操作,上网完成证据保全。

2、公证书应当根据实际操作过程,详细叙述进入侵权网页的操作程序、路径、网页地址,逐页存储并打印相关的网页。

3、公证机关应当使用“PrintScrn”键拷屏,并全文存储所发现的被侵权作品,在打印后作为公证书的附件。若被侵权作品内容较多,应当全文存储,可有选择地打印部分文稿作为公证书的附件,并在公证书中作出说明。

4、公证书至少要制作两份,一份由委托人保存,一份邮寄或送交给我们用作维权的证据。



委托人承担的费用


1、委托人负责向公证机关支付公证费用。
2、我们的律师费可按委托人实际取得的赔偿金的一定比例计算,也可定额收取。
3、法院收取的诉讼费、到北京以外的其他地区办案的交通费和住宿费,由委托人按实际支出负担。



联系方式


通信地址: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路乙3号伟图大厦507室
邮政被吗:100061
单位名称: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 郑章军 律师
联系电话:13810992500
电子邮箱:law200@sohu.com law200@tom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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