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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长会议:世贸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。由所有成员主管外经贸的部长、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,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,部长会议具有广泛的权力,主要有:立法权;准司法权;豁免某个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的义务;批准非世贸组织成员所提出的取得世贸组织观察员资格申请的请示。 总理事会:在部长会议休会期间,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的总理事会代行部长会议职能。总理事会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开会,自行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。随时召开会议以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的职责。 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;服务贸易理事会;知识产权理事会。这些理事会可视情况自行拟订议事规则,经总理事会批准后执行。所有成员均可参加各理事会。 各专门委员会:部长会议下设立专门委员会,以处理特定的贸易及其他有关事宜。目前已经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;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;预算、财务与行政委员会;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等10多个专门委员会。 秘书处:世界贸易组织成立由一位总干事领导的秘书处。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,大约有500人。秘书处工作人员由总干事指派,并按部长会议通过的规则决定他们的职责和服务条件。 总干事:由部长会议选定总干事并明确总干事的权力、职责、服务条件及任期。总干事主要有以下职责: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员施加影响,要求它们遵守世贸组织规则;考虑和预见世贸组织的最佳发展方针;帮助各成员解决它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;负责秘书处的工作,管理预算和有关的行政事务;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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